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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合力助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2-09        来源:省林业局        阅读:1779

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是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加我国森林资源、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广西、重庆、四川等19个省(区、市)共落实建设资金185.85亿元,其中落实中央投资7.13亿元,为历年最多;落实金融贷款240.9亿元,为历年最多;金融授信1000.54亿元,为历年最多;落实地方投资及配套资金11.68亿元。全年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607.99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新造174.57万亩、现有林改培161.32万亩、森林抚育249.61万亩、造林补贴12.38万亩、速生丰产林10.11万亩,为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作出积极贡献。

这一年,国家林草局着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在研究论证、摸排调查、深入探讨基础上,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以《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为核心,完善国家储备林制度体系,开展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研究,通过梳理政策、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挖掘现存制度短板,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形成了《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研究》和《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修订建议,并着手制定《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组织制定《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南》《国家储备林建设绩效评价指南》《印度紫檀培育技术规程》《南酸枣培育技术规程》,修订《速生丰产用材林检验方法》。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国家储备林建设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托。

这一年,项目省份蓄势发力,不断开创国家储备林建设新局面。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源优势、聚金融之力,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建设模式,在全区建设国家储备林超过1000万亩,撬动投融资超过150亿元,建设规模稳居全国前列。2021年5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将国家储备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明确“到2025年全区国家储备林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新建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的“双千”目标,着力打造全国最大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

福建创新国家储备林建设融资模式,探索利用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截至2021年12月,共签订贷款协议203.76亿元,已发放贷款56.78亿元。三明、龙岩等地创新推出“福林贷”和“惠林卡”,解决了分散零星的林权所有者贷款难、担保难、贷款贵,以及金融机构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等问题,把金融活水引入千家万户,实现了“生态资产能盘活、银行风险能防范、林农个人能得利、森林资源得保护”,有力助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

按照重庆市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署的《支持长江大保护共同推进重庆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重庆引入中国林业集团重组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市场化手段实施国家林业重点项目。重庆林投公司发挥“政府主导、银行主推、企业主体、农民主力”作用,兼顾“社会要生态、企业要效益、乡村要活力”等各方诉求,与城口、梁平、奉节等区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落地国家储备林项目315万亩,公司入股国有林面积29.5万亩,收储集体林125.5万亩,经营林地总面积155万亩。实施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和森林抚育项目近50万亩,培育桢楠、三代杉等壮苗400余万株,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得到各方好评。

今年,国家林草局将制定出台《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林建设绩效评价指南》,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全力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中国绿色时报 张辉)